启东港口岸核心能力建设通过验收

发布日期:2017-12-28   访问次数: 发布来源:启东日报 作者: 字号:[ ]

  12月26日、27日,国家质检总局验收组组长、山东检验检疫局副局长朱兆银率验收组来启,对启东港口岸核心能力建设开展达标验收。验收组通过现场检查和资料文件查阅等考核后,同意启东港口岸核心能力建设通过验收。市领导孙建忠、王康力、高广军、朱晓阳参加验收活动。

  2014年8月启东港口岸获批一类开放口岸,2015年11月通过国家验收正式开放。近年来,启东港口岸核心能力建设按照“政府主导、企业主体、检验检疫主管、多方联动”的原则持续推进各项工作。截至2017年11月,启东港口岸进出港船舶达到65艘次,涉及煤炭、LNG液化气、进口设备及各类型的新造船,总吞吐量超过628万吨。

  验收组认为,启东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启东港口岸核心能力建设,财政预算持续投入,部门联防联控协作有效,口岸运营单位积极主动工作有序,检验检疫创新模式措施有力。验收组一致同意向质检总局推荐启东港口岸核心能力建设通过验收。

  副市长高广军表示,我市将认真按照各位专家的建议意见,强化举措、严明责任,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,积极创建国际卫生港口;进一步细化任务,全面推进各项整改工作;进一步突出重点领域,全面提升核心能力建设水平;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,切实巩固创建工作成果;进一步加强软件建设,确保创建资料规范齐全。在巩固扩大已有成果的基础上,狠抓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,扎扎实实把核心能力达标创建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。

  背景链接:口岸核心能力建设是《国际卫生条例(2015)》的一项重要内容,重在防控疾病在国际间传播能力的建设。《国际卫生条例(2015)》是一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国际卫生法,我国是条例的缔约国。条例要求缔约国在指定的国际港口、机场及陆路口岸加强和保持口岸核心能力,其目的是降低口岸疾病传播风险,防止疾病在国际间传播。

  (黄燕鸣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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